海口市水务局

人气指数:71
网站介绍

海口市水务局,根据《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、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海口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(琼办发[2009]39号),设置海口市水务局,为主管全市水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。

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规章;依法拟定本市水务工作的政策、法规、规章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(二)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(含空中水、地表水、地下水)。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、计划,并监督实施;组织拟定全市防洪、供水、排水、节水、水环境生态保护、污水处理与回用等水务发展规划,并负责组织实施;组织重要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;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、污水处理费等涉水规费征收制度;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;指导全市水文工作和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。

(三)组织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;组织制定重要江河、湖泊的水功能区划,核定水域纳污能力,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并监督实施;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、水质;负责江河、湖泊新改建的审查,协助饮水水源的保护工作。

(四)组织、指导全市蓄水、供水、排水、灌溉、防洪(江海、堤围)等水务工程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(城市排水管道、排水河沟的养护除外);组织指导全市水域、河道管理和保护;指导、监督、管理全市江河综合治理以及开发利用。

(五)组织审查水务建设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;指导、监督全市重点水务工程项目建设;组织拟定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并监督实施。

(六)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,组织拟定水土保持规划,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治理;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。

(七)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;指导、监督灌区建设、节水改造和以防洪灌溉、供水为主的水力发电工程以及农村小水电的管理及运行;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水库移民工作。

(八)组织实施水务监察及水行政执法工作;处理水事纠纷。

(九)指导、监督、管理全市计划用水、节约用水规划和年度计划,制订用水定额及有关标准,并监督实施。

(十)负责供水行业管理。负责供水企业资质审查和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城市供水设施的审批;指导、监督、检查全市供水行业的服务指标(水质、水管、水压),以及农村人畜饮水工作,保障饮用水安全。

(十一)负责城市排水行业管理。负责全市排水泵站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、管理和排水许可工作;负责排水设施的接建、改造、使用的审批;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区排涝工作。

(十二)负责水务科技工作。负责新技术的推广、应用与交流;组织或参与、指导全市重大水务工程项目对外合作。

(十三)负责对全市水务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、检查监督,协同有关部门监管水务行业国有资产。

(十四)参与全市防汛、防风、防旱工作,对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统一调度。

(十五)负责全市水务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。

(十六)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、法律、法规规章的监督检查,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。

(十七)指导各区水务工作。

(十八)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联系方式
办公地址:海口市长滨三路17栋南楼2楼
办公室Tel:0898-68724683
Fax:0898-68723468

免责声明:
此页是<海口市水务局>的介绍页面,并非官方站点,我们收集于网络只为广大网民快速查询提供帮助。
如涉及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30日内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!点此纠错或删除此信息